广东异地高考新政策 父母拥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居所;父母在广东拥有 3 年的社保、居住证,子女有在广东就读的 3 年学籍
而《办法》与“三步走”内容一致,实施时间、所设条件相比都没有变化
在《办法》“第三步”的条件阐述中,仍然规定:符合参加高考升学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用
不过,《办法》对“随迁子女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 3 年完整学籍”的表述略作修改,加上“或”字,改为“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 3 年完整学籍”
而《办法》在其他相关条文中,相关称谓也表述为“父亲或母亲”,使条件阐述更为清楚
广东异地高考怎样报名 1
《办法》要求,需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在高考报名前向就学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汇总,并分送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公安、等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准入条件,进行审核、认定
各职能部门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名单反馈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由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报考名单
所确定的报考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注: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累计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其随迁子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异地高考政策等信息不断调整与变化,高三网所提供的所有异地高考政策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广东异地高考政策出台 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正式向社会公布,广东从开始分步实施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起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广东借考,起可在广东参加录用
作为异地高考的重要配套政策,各地市异地中考政策将于 3 月底前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