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操作安全常识一、由于废水处理厂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水处理过程当中产生的各种气体, 都可能造成相当程度之损害, 故现场操作人员都应具备一定的安全常识及处理紧急意外事件之能力
达到安全要求,除了需有适当之安全设备外, 在可能发生危害安全之地方,应标识出其种类及程度, 达到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之目的
二、安全常识培训,除了教育之目的外尚可增进员工与主管间之关系
此外连续公告有关意外事件发生与防范的方法使员工能常常注意, 公告之内容中应具备附近医师、消防队、警察局等急救单位的地址与电话号码及急救的基本知识
三、受伤之报告及调查,任何受伤之情形应当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给付予员工个人及法令上的保护
当此种报告发生时, 受伤调查应在处理伤者同时展开
从受伤者本身及其它证人的指证,以了解事件发生场所及情况与员工受伤情形而进一步实行适当防范措施
四、受伤种类及防范措施:A、电气设备一般造成之损害有:(休克) 由于漏电或其它不安全之行为能致使人员休克、灼伤或点燃可燃性物质
一般休克之征状为: 突然失去知觉、停止或微弱呼吸、脉膊微弱以及接触点之灼伤
当事件发生时, 立即利用绝缘物质或戴上手套将受害者移离电线, 然后施以人工呼吸并呼叫抢救车
B、一般电器安全操作准则如下:1、 必需要有能力﹑经验之专人监督所有电工, 并负责训练之工作
2、电器设备之安装﹑ 维护﹑ 修理需定期根据相关规定实施
3、电器设备应具备避开超载负荷﹑短路之安全措施
4、 足够之电器操作空间, 并保持其间之干﹑洁
绝缘垫子或板需置于电器操作位置下
高压 " 之警示标志,应置于变电所或其它需要警告之场所
5、 电器操作员工需彻底了解工作性质, 电器标作方式及急救常识
任何未经允许之工作或不熟悉之工作应避开
6、 避开站在水中或池中操作电器设备
7、 使所有电器控制设施均能操作并明确标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