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的投资管理,合理确定和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法律规范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预、结算是一项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在审核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工程预结算审核实行项目部负责制,经济管理部对项目部的审核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管理中心范围内各类基本建设工程的预结算审核工作,对于招标项目的预算管理执行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章审查部门职责分工第五条项目部负责本项目所有建设工程预、结算的全过程审核
具体包括:(一)负责施工前对工程施工合同、采购合同标的价的审核;(二)负责合同履行中由于工程洽商、变更引发的工程费用的审核;(三)负责施工过程中对甲指材料设备价格的确认;(四)负责对总承包工程、各分包工程及其他工程办理竣工结算
第六条经济管理部负责项目管理中心所有建设工程预、结算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具体包括:(一)负责对所有外部招标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进行合规性复核;(二)负责对所有超出成本指标的项目结算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意见;(三)负责监查项目部的审核质量,对其审核结果随时进行抽审;(四)协助项目部解决预、结算中的难题,在业务上给予支持与帮助;(五)负责审核公司以往项目遗留的、维修改造的工程预、结算
第三章实施细则第七条工程预算的审核与审批(一)工程预算审核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工程图纸、技术交底及有关预算审核基础资料齐全;2、施工单位预算书按要求编制,所附资料完整;3、经办人已审定的合同草稿;4、填写合格的工程预算审定记录单
(二)工程预算的审核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设计资料为依据,在深化做好现场调查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现行规定、设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