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要点一、基坑支护1.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后作业。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实施。3.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4.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5.超过 2m 深的基坑四周要有两道栏杆的护栏,作业人员上下基坑应搭设 1:3 的专用通道。6.止水帷幕未渗漏水,做好地下水排水及监测。7.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不应小于设计法律规范。8.机械开挖土方及回填,应确定作业人员进入机械作业范围以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的安全措施。9.坑槽开挖设置的安全边坡要符合施工设计方案,积土、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等与槽边距离要大于设计法律规范。10.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纳井点降水的要有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的措施,坑边要防止坑外的水流入基坑中冲刷坑壁。11.基坑支护应进行变形监测,发现支护产生局部变形要立即实行有效措施;对临近建筑和重要管线、道路也应进行沉降观测。12.施工机械进场要验收,司机要交底、要持证上岗,挖土机开挖程序、作业位置要有方案。13.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坑内作业有防中毒、防火和充足的照明等措施,垂直作业有上下隔离防护措施,有足够的照明。14.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出具书面论证报告。15.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出具书面论证报告。16.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人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二、模板工程1.模板工程安装后,应当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之后作业。2.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确认后实施。有符合实际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和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并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交底详细、具体,符合施工方案 3.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4.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2 及以上、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