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提高工程质量和便于监督管理,根据工程管理过程中强化验收、完善机制、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完善体制强化管理
一、施工 设计及方案的报审制度1、开工前施工单位将经本单位内部技术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 设计及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
2、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 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将审核结果书面回复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
3、施工 设计应重点 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否有可靠的技术措施,是否制定质量、安全预控措施
4、施工 设计施工方案一经审定,即作为施工的依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各存一份
结合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现场综合控制
二、开工申请报审制度1、在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测量放线等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开工申请报监理单位
2、收到开工申请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认可,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按时开工
承包人必须按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及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或有隐患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情况,向总承包人罚款至 元
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加倍罚款
重大安全隐患在限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
施工中若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人处罚后,发包人按罚款数额再次处罚,并记录其不良行为
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原因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将该单位清出现场,不予结算工程款
三、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是隐蔽工程,均必须填报《隐蔽工程验收申请》报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所有隐蔽工程均应有影视资料或照片)
否则,不予计量,不支付工程款,造成损失自负
报验时可按施工段、分项、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