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原则 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概述安全,按系统安全工程观点,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损害
安全生产,是指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重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聪慧才智,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策划、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当中人与机械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事故,尽量避开生产过程当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及其他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指确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针及实施安全生产方针的全部职能及工作内容,并对其工作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和改善的一系列工作
它包含了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当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即通过对生产要素过程控制,使生产要素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得以减少或控制,达到消除和控制事故、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一部分,是致力于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要求的一系列相关活动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是在明确的安全目标条件下,通过行动方案和资源配置的计划、实施、检查和监督来实现预期的安全目标的过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管主体按实施主体不同,可分为内部监管主体和外部监管主体
内部监管主体是指直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职能的活动者,主要包括:(1)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
(3)其他参加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外部监管主体是指对他人施工安全生产能力和效果的监管者,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工程监理单位的施工安全监理
(3)保险公司的施工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