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电动工具)的采购、验收、使用、检查、维修等方面的管理,防止漏电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免造成人身损害
特制定本项制度
二、 范围及分类本制度适用于功能公司各车间、科室、部门所有电动工具的管理
主要包括:直角研磨机(也称角磨机)、冲击钻、手电钻、电磨、手持砂轮机、水钻、电锤等
电动工具按电气保护的方式分为三类:Ⅰ 类工具即为普通型电动工具,其额定电压超过 50 伏,Ⅰ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措施
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在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起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Ⅰ 类工具的插头为三脚插头
II 类工具即绝缘结构全部为双重绝缘结构的电动工具
其规定电压超过 50V
II 类工具不允许设置接地装置
一般为绝缘外壳
II 类工具必须采纳加强绝缘电源插头,且电源插头与软电缆或软线压塑成一体的不可重接电源插头
Ⅱ 类工具只允许采纳不可重接的二脚电源插头
II 类工具均带有标志“回”
III 类工具即安全电压工具
其额定电压不超过 50V,在防止触电的保护依靠由安全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电压高的电压
三 、电动工具的管理3
1、电动工具的采购、验收及贮存3
2、供应不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交的申购计划进行采购
2、物流部仓管科负责新购电动工具的验收,新购电动工具必须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2、电动工具的使用3
1、电动工具在使用之前,使用人员应当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章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合理使用的方法
使用时,使用人员应实行必要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