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政策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实施“双轮驱动”战略, 现就我市招商引资政策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依法合规为原则,以创新扶持为动力,通过实施组合扶持 政策,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吸引力,积极承接国内外企业和 项目落户,有效嫁接改造现有企业,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加快 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进展
二、扶持重点(一)新引进符合全市主导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要求的工业 项目
独立选址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60 万元;入驻标 准化厂房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xx 万元
(二)新引进现代物流、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电子商务、 文化、旅游、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社会福利、养老等现代服 务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30 万元
(三)项目符合 x 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 业进展规划、节能环保要求
(四)入驻国家级开发区、市管省级开发区,以及其他工业 集聚区的新建工业项目,土地投资强度一般分别不低于 3 万元 /亩、2万元/亩、150 万元/亩,或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 用税)分别不少于 30 万元/年、20 万元/年、10 万元/年
三、主要措施(一)固定资产投资扶持1
新引进独立选址的工业项目,项目投产运营后,根据实 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可给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限额扶持,最高比 例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 6%
新引进入驻标准化厂房的工业项目,投产运营后,根据 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可给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限额扶持,最高 比例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 8%
外来投资企业投资新建标准化厂房,项目竣工验收后, 根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可给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限额扶持, 最高比例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 5%
新引进云计算中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旅游、星级 酒店等现代服务业项目,投入运营后,根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 资可给予一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