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投标须知1.投标方式1.1 投标方式采纳网上投标,流程如下: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填写相关信息后才可进行网上投标 操作,提前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证书手续。登录政府采购 网门户网站页面,点击“政府采购云平台”,输入登录“账号”、“密 码”、“验证码”;登录完成点击右边“执行交易”进入网上投标页面, 点击“应标”二级菜单“项目投标”从待投标列表中选择投标项目 点击“猎取采购文件”按钮进入猎取采购文件页面,要进行投标的包 号填写“联系人”、“联系人联系号码”等信息点击“确认投标”按钮。 通过政府采购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猎取所投项目磋商文 件,并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同时,满足 本磋商文件关于投标的其他要求后,方可完成投标。1.2 查看投标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可查看已投标项目信 息。三. 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库〔2025〕214 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编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 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 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 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 供应商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 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4.当事人4.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 组织。本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特指(采购单位名称)。4.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本采购文 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本项目采购单位。4.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自然人。4.4 “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 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举成 交候选人的临时组织。4.5 “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5.合格的供应商5.1 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