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范文1、实验前,任课老师将要做的实验提前通知实验老师
一般演示实验提前一天,学生实验提前三天
2、实验老师按实验所需的仪器和药品填写仪器申领单,提前通知实验员作好准备,经实验员验单后方可领用仪器和药品
3、实验完后,实验老师应立即填写实验记录单,与实验员办理仪器归还手续
4、危 的领用,须经两名实验员同意,严格控制用量发给
5、实验老师不填申领单不得向实验员索借仪器和药品,申领品种和数量不得超出当次实验用量,用后仪器和剩余药品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使用
教学仪器外借制度1、教学仪器供本校教学用,一般不得借与外单位和非教学使用
2、确需外借仪器(外校教学、科研)的,须填写外借登记册,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出
3、仪器外借不得影响本校实验教学秩序,借期不得超过一周
教学仪器赔偿、报损制度1、借与外单位的仪器,如遗失或损坏,一律填写赔偿单并照最新市场价赔偿
2、实验时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者,视情况赔偿经济损失
3、实验时正常损坏的仪器,经老师确认不能修复的,填写报损单,经校长批准后报损,并报县(市、区)电教仪器室备案
教学仪器盘点制度1、每学期末,实验员应对所管理的仪器进行一次彻底的盘查工作
2、每次盘查必须把盘点的品名、数量、盘盈、盘亏、损坏和低值易耗品的消耗等情况如实记录在盘点册上,同时将仪器药品补充更新计划报学校领导审核后上报县(市、区)电教仪器室汇总
3、盘点的结果在各账本上应有记载,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教学仪器管理制度1、学校对上级调拨或学校自购的教学仪器(含标本、模型、药品、挂图等,下同)必须及时验收入库、做帐
做到实验室有明细账,实验教研组和学校总务处有总账
明细账应包括仪器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和金额,还要随时登记每件仪器的进出时间、来源、去向、凭证号码、顺序编号和存放位置
仪器编号应和教育部仪器配备目录一致
总账要求准确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