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不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 老师不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法律规范老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教育法》、《老师法》、《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老师有补课的规定》和县教育局、中心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本人坚决响应并支持学校开展的整治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并作出以下保证: 一、不参加校外任何形式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补课、铺导、办班,不组织学生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校外补课, 二、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儒家教补习班 三、不利用工作之便以任何名义在校内私自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辅导。 四、不授意本校学生参如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校外有借朴课 五、不在老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成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六、不在其他学校兼职任课, 七、集中精力从事本职工作、仔细组织课堂教学,仔细备课, 上好每一堂课、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八、本人假如组织或事与任何形式的有补课、铺导、家教、办班的,接受学校及以上主管部门按政策、法规和学校制度给予处罚。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