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会议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法律规范系教职工会议,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召开的时间
系教职工大会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时间一般为星期一下午
根据实际情况,系领导可以对会议的召开时间作出适当的调整
第三条会议内容1
学 和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2
传达上级文件、会议、指示精神;3
布置教育教学、学科科研、人才建设、分工会工作等事项
第四条参会人员
全系教职工没有特别情况,都应参加会议
第五条会议主持
会议由系主要领导主持;系主要领导因公因事不能到会时,指定副职主持会议
第六条会议 通知
系办公室通常应于每次会议当天上午 时前用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全系教职工通知具体的会议时间
第七条会议签到制度(一)实行签到、签退“双签制度”
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签到,会议结束时签退,否则以迟到或早退处理
(二)会议开始后十五分钟未到会的视为迟到,提前十五分钟退会的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半小时者视为不到会,按无故缺席处理
三次迟到或早退折算一次不到会
第八条会议请假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向系领导请假并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的视为缺席
第九条会议缺席通报制度
每次开会结束后,由办公室主任将本次会议的到会、请假、缺席情况张帖在系公示栏上,并在下次正式开会前由会议主持人通报上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教职工对通报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一周内向系提出书面异议并说明情况
第十条系办公室应仔细作好会议主要内容的记录,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会议纪律1
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在会议开始前将手机关闭或保持静音状态;2
维持会议正常秩序,会议期间禁止吸烟,停止办公和办理与会议无关之事;3
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走动、离场,不得大声喧哗、相互沟通或议论,不得打瞌睡或闭目养神,不得玩手机和电脑,不得随意接听电话;4
会议期间不得会客,会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找人或交谈
第十二条会议奖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