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路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原则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七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2.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3.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5. 学校财务工作系指学校行政及工会的工作,学校财务人员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6。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需要,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7. 会计人员要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帐务、结算上报工作,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8. 学校出纳人员要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保险箱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出纳岗位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9。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不设小金库.10。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11。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12. 在财务会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在维护财务制度或财经纪律有成绩者、在财务管理理论有创见并促进学校财经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浪费有成绩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13。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或其它损失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惩处。(二) 学校收费制度1。收费应根据《上海市收费许可证》所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收费许可证未列明的项目不得擅自立项收费,如须立项收费,须向财政局、物价局办理审批手续。2。学校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张贴。3。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接受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4。学校根据项目收费并开具由财政局统一购买的收据。(1) 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2) 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收据。(3) 上海市幼托教育专用收据5。学校的所有项目收费都必须纳入学校的财务管理。6。代办费及列入教学计划的服务性代办项目,按规定的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