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 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鼓舞全体员工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 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办法》及xxxx 有限公司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xxxx 有限公司.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对于员工个人或班组奖励的种类:(一)表扬和给予 1 ~5 元的一次性嘉奖;(二)记功和给予 5 0 0〜10 元的一次性嘉奖.第四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或班组,给予表扬和 10 0〜5元的一次性嘉奖:(一)提出合理化建议,能够杜绝重大事故的;(二)发现事故隐患,避开了重大事故发生的;第五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或班组,给予记功和 5 0 0〜10 元的一次性嘉奖:(一)发生事故时,有效实行恰当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其他 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二)忠于职守,在日常工作中对安全生产做出显著成绩的。第六条 对于在一个年度中无人身损害、设备事故的班组给予年度嘉奖。第三章处罚第七条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种类:(一)警告和 1~5 0 0 元的一次性处罚;(二)记过、记大过和 10〜5 0 元的一次性处罚;三)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四)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八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警告和 1~5 0 0元的一次性处罚;(一)导致轻伤以上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二)导致发生经济损失在 10 元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三)导致重伤以上事故发生的间接责任者;(四)导致发生经济损失在 1 0 0 元以上事故的间接责任者;(五)导致重伤以上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者;六)导致发生经济损失在 1 0 0 元以上事故的管理责任者。第九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记过、记大过和 10~1 0 0 元的一次性处罚;(一)导致重伤以上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二)导致发生经济损失在 1 0 0 0 0 元以上火灾的直接责任者;(三)导致重伤以上事故发生的第一间接责任者;(四)导致发生经济损失在 1 0 0 元以上火灾的第一间接责任者.第十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的处罚;(一)导致死亡以上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二)导致发生经济损失在 10 元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第十一条违章行为的分类:(一)一般违章行为(A 级):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判定为一般违章行为(A 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