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八对核对制度一、 目的:保证安全用药
二、 内容:三查:治疗前查、治疗中查、治疗后查
八对:床号、姓名(涉及性别、年龄)、药名、规格(浓度)、剂量(数量)、用法、时间、有效期(批号)
三、 规定:(一)、医嘱核对制度1、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献,应核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算
2、解决医嘱时,应核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法律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各班应核对医嘱
解决医嘱者、核对者均需签全名,(尚未取消医嘱本的,每班核对新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
4、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执行
(二)、服药、注射、输液核对制度1、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门诊输液病人必须做到接药、化药、输液三署名;换瓶时仔细核对无误后,签上时间和姓名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
如不符合规定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4、凡需做过敏实验的药物,在实验前,应具体询问过敏史
阴性者方可使用
5、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执行
(三)、手术核对制度:1、麻醉实行前:由麻醉医师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部位与标示、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其他内容,由核查三方共同核查确认
2、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4、三方核查人确认后分别署名
5、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根据上述环节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