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益,保护国 有资产安全,法律规范设备的管理程序和审批权限,结合公司实际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设备是指符合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 的各类生产性设备和非生产性设备
固定资产的确认原则为使用 年限超过 1 年,单台(套)价值 20 元以上的非货币性资产,包 括施工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以及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设备 、器具、工具等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子)公司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管理层级和基本职责(一)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制度行设备 管理重大(重要)事项的决策权
(二)分管固定资产管理的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 领导和组织设备管理工作
(三)进展部和财务部共同履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总 工室会同进展部负责大型以上设备申购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审 及大型以上设备处置的评审
进展部作为公司设备管理的部门,负责公司设备的日常管理 工作,负责设备的申请受理、购置、验收、登记、领用、转移、 出租、处置、盘点等相关手续;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蜓 立实物明细账
财务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价值核算部门,负责设备资产账务 算管理工作,对各类设备购置、登记、转移、出租、处置、盘等 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各使用单位(部门)负责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各分公司和公司总部部室负责本单位(部室)使用 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及本部室设备的购置申请、使用、 保管、维修申请、报废申请、盘点等涉及实物的管理
第三章设备分类第六条设备分类(一)按设备用途分类分为施工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其它与生产经营活动 有关的仪器、器具、工具等共四类
运输设备类:包括货车、面包车、商务车、小轿车等
办公设备类:包括网络设备、服务器、台式电脑、手提脑、打印机、扫描仪、空调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