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设计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图设计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1.总则1.1 目的1.1.1 为法律规范分公司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管理,明确工作流程,确保设计成果质量、进度和成本受控,特制定本细则。1.2 适用范围1.2.1 本细则适用于中建三局一公司房地产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操盘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管理。1.2.2 本细则所述施工图设计涵盖建筑、结构、安装、园林景观及室内外装饰等所有专业设计。2.职责分工2.1 规划设计部2.1.1 组织施工图设计招标(若单独招标)。2.1.2 主导完成施工图设计,收集相关资料,做好施工图设计准备的前期工作;2.1.3 编制施工图设计任务书;2.1.4 组织方案向施工图过渡的设计交底;2.1.5 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内部联审工作。2.2 项目公司2.2.1 组织施工图设计招标工作(仅限于在项目公司权限定额范围内的招标)。2.2.2 参加方案向施工图过渡的设计交底。2.2.3 负责提供勘察报告、水、暖、电、气、市政等设计资料。2.2.4 参加施工图设计图纸内部联审工作。2.2.5 负责汇总项目公司内部审图意见,提交设计规划部。2.2.6 负责落实审图意见的修改结果,并提交对审图意见的反馈。2.2.7 配合外部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组织安排。2.2.8 负责提供签发版的施工图给相关部门。2.2.9 负责施工图报审。(若送审地点不在项目所在地,可书面委托规划设计部办理)2.2.10 负责施工图存档、备案管理。2.3 相关部门(包括工程部、商务合约部、市场营销部)2.3.1 参加方案向施工图过渡的设计交底;2.3.2 参加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内部联审工作。3.管理内容3.1 设计进度控制3.1.1 施工图计划应参照项目全项计划及《设计标准用时明细表》——详“设计院管理实施细则” 进行编制。3.1.2 施工图设计开始时间应以施工图设计单位签字确认方案设计单位交接内容的时间为准。3.2 设计资料收集3.2.1 在方案设计定稿审批经过后,规划设计部负责施工图设计有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准备工作。3.2.2 各部门配合提供设计基础资料主要内容3.2.2.1 项目公司:规划部门对方案设计的审核意见;各配套政府部门对方案设计的审核意见(包括规划局、消防局、环保局、人防办等);人防等级和面积批文;勘察单位提交的《地质勘探报告》;设计所需的各专业相关资料;大市政施工图。3.2.2.2 工程部、商务合约部:提供指导性目标成本及设计限额指标;3.2.2.3 市场营销部:提供交房标准。3.3 施工图设计准备工作3.3.1 项目公司督办地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