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材料质量保证措施材料是工程的物质基础,合理使用材料是保证工程质量优良的重 要环节。我们必须把好工程质量的第一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场地, 为严把此关,特制定如下措施:一、原材料检验制度1、原材料质量保证由提供者直接负责,凡达不到规定标准者一 律不得采购与投入使用。2、所有投入使用的材料或半成品、成品的构件必须有质量合格 证明及准用证,按规定需进行质量检验的材料,送交质监站确认合格 并将有关资料报监理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施工,未经检查或复检不 合格的材料不得投入工程使用。3、所有应检查的材料均必须按甲方指定单位组织送检,不得弄 虚作假。4、严格执行材料有见证送检制度。二、检验范围1、本工程中所采纳的各类工程材料如:粗细骨料(砂、石)水 泥、掺合料(粉煤灰、外加剂)及钢筋、钢管、钢板、焊剂、焊条型 钢等及条石等材料必须进行取样试验,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或使用。2、根据工程法律规范的规定对现场搅拌混凝土等进行取样试验。钢 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接头必须检验合格以后才能运输到现场绑扎。3、回填土检验。4、其它材料。三、检验结构及方式1、有见证送检进场后,我公司将递交原材料检验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并指派 专人负责该工程的材料及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工作。材料的取样要在 现场建设单位或监理方的见证下进行,见证人须是经业务培训合格并 到市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办理见证人工作卡”后方可上岗。实验报 告单上盖上有见证送检”印章,可作为工程交工验收时提交的有效质 保资料。2、监督抽检市质量监督站委托专人对该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由 该质量监督人员负责取样并送市质监站进行检验,抽检比例最低不少 于单位工程同种建材试验总次数的 5%。四、取样数量及其有关规定1、钢筋(1)钢筋原材料每一批每一种规格的钢筋原材料按每 60T 数量抽取一组试件,不 足60T 也抽取一组,每组 4 根试件,进行抗拉、抗弯等性能检验。(2)进钢筋在焊接前应分批进行化学成分分析,以碳含量、 碳当量和磷硫含量判定其可焊性。即使是可焊的进钢筋,如需与国 产钢筋或预埋件焊接,应先进行焊接试验和质量检验,不合格时,不 得焊接。2、砂、石骨料(1)砂以 4m3 或 6T 为一批,从料堆自上而下,不同方向均匀选取9 点抽取,试验项目包括:颗粒级配、含泥量、有机物含量、坚固性、 密度、含水率、碱集料反应等项目。(2)碎石碎石的取样方法同砂一样,试验项目包括: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