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差别定价”可行吗在中国,许多贫困生由于供不起高额学费而辍学的现象已不再新鲜
这对提高我国的总体教育水平是一大冲击
我们的政府正在寻找各种策略以解决这一难题
针对此,我们的经济学家们也从经济理性分析的角度提供了各种方案
其中之一便是“学费差别定价”
那么,他们提出这一策略的理由是什么呢
在现实之中它又是否切实可行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这一策略所涉及的经济原理
“学费差别定价”具体来讲是指采用弹性法则,即对需求价格弹性小的高收入家庭采用高价策略,对需求价格弹性大的低收入家庭采用低价策略
通过实施价格歧视,不仅使得所有家庭都有得到教育的机会,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也使得学校得到更多的收入,实现利益最大化
若忽视其它因素,先假定高等教育市场符合生产者具有垄断势力、市场可以分割及消费者具有不同需求价格弹性这三个实行差别定价的前提
那么,这一策略的采用将再理性不过:因为实行价格歧视使得垄断者得到了每次交易中的尽可能多的剩余
既减少了对物品评价高于边际成本的潜在消费者在这种高价格时没有购买的可能,也减少了因价格过高而不得不放弃购买的消费者的数量
从而垄断者减少了无谓的损失,实现利益最大化
这一原理在下图中能得到说明:但是,作为一项旨在解决实际难题的策略,我们就要接着面对第二个问题的考验:在实际操作中可行吗
前面,我们是在假定3个前提条件下进行分析的,而现在我们所要做的便是分析这三个假定前提实际上是否能成立
1、高等教育市场是否具有垄断者的资格
垄断的定义是:一种没有相近替代品的产品的惟一卖者的企业
它要求的条件是:(1)关键资源由一家企业拥有
(2)政府给予一个企业排他性地生产某种产品的权利
(3)生产成本使一个生产者比大量生产者更有效益
由于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对象是公立的高校
由它所享有的较之私立学校及培训部门所拥有的资金运转、国家承认证书制度等的特有优势
也就是基于教育主要有国家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