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保密制度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 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常常检查,防止漏洞
禁止通过网络传递 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
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
备份工具可采纳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 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 计算机的管理,切实做好 计算机的安全保密,防止 事件的发生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 计算机的管理
第三条计算机的管理由保密办公室按工作职责分别管理
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定制 计算机标识牌,并建立 计算机管理台帐
第四条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负责本部门 计算机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按本规定对 计算机进行定期的保密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备案
第六条计算机中的 信息应标明密级,其密级应与正文相符
第七条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 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或问题,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