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厂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力度,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 号)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 号)特制定本制度
职责及检查形式2
1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厂(部)级综合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也可结合重大节日和安全生产形势要求进行
由安环科负责召集,生产科、设备科、各车间等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
安环科负责检查、整改情况的汇总、存档;厂部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按程序报有关单位
2 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2
1 每周至少一次,也可按上级要求进行
车间主任负责召集,兼职安全员、技术员、老工人组成检查小组
检查、整改情况报安环科
车间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报厂(部)有关单位
厂部级检查由各厂主管领导具体组织,安全管理科负责汇总检查情况并汇总、存档、上报上级单位
2 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结合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1 安环科组织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职能人员组成检查小组
安环科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隐患、违规违制、防尘、消防、安全基层基础管理、现场定置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等情况的检查
设备科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动力、燃气系统、生产设备、电气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情况的检查
4 生产科负责施工建设时期乙方作业现场的隐患、违章违制等情况的检查
各车间、科室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检查报告,在检查结束两天内报安环科
并负责职责范围内查出问题的跟踪验证
6 安环科负责汇总季节性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并负责向厂部领导汇报
3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2
1 安环科根据季节安全生产特点及时组织
安环科负责防暑降温以及防洪、防汛、防火工作的检查
设备科负责防寒、防冻和防雷击、防触电工作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