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与临床科室沟通与联席会议制度(一)会议内容:布置和总结医院阶段性医疗工作、及时讨论医疗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协调处理新问题,加强医技科室与临床科室之间的联系,共同探讨临床常常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推动医疗工作落实。通报医院近期医疗工作情况、听取和讨论医技与临床科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二)参加人员:院长、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医务科主任、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三)会议时间:医技与临床科室协调会议每半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地点以医务科发布的信息为准。(四)会议组织:医技与临床科室协调会议由院长或院长委托的副院长召集并主持,医务科负责该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和考勤制度,对会议签到的情况定期进行公示。会议上通报、宣布的内容、发放的文字性材料等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提前一天送交医务科。(五)会议纪律:1.确因工作需要,如急诊、医院派出学习、开会或参加学术沟通等,原则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 2 次;事先必须向医务科请假,并确定替代参加会议人员,不得空席。年度累计 2 次以上者,按缺席论处。2. 对缺席、迟到、早退人员处理同月会制度。3. 要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手机自动调至振动或关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