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一、为法律规范公民死亡证明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根据《佛山市居民死亡证明书》的填写要求,特制定本院死亡证明报告制度
二、公民死亡证明书是推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
是讨论人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佛山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四联单)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治医师仔细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
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症状体征
对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
五、所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加盖我院医疗专用章
六、诊治医师必须在死亡后 7 日内开具证明书,第一联由区疾控中心、定期收取保存,第二联由填报单位保存,第三联由户籍管理部门保存,第四联由殡仪馆保存
七、网络直报人员在死亡后 7 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八、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九、医务科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公卫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如有 5 岁以下儿童死亡,请分别填写佛山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儿童死亡卡
由公卫科收集、整理
分别网络直报和报交我区妇幼保健院预防保健科
十一、对不履行职责,有死亡病例漏报者,按医院有关奖惩办法予以考核(50
Xxxxxxxxxxxxxxxxxx《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制度一、领用、发放制度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领用、发放、收集由公卫科负责管理,公卫科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㈡ 建立《公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领用、发放登记记录
㈢各相关科室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使用完后,请电话或院内即时通与公卫科联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