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个人借款精简版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保证人)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万元
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_____%(百分之)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 (四)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借款方假如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 6%计算利息
(五)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六)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
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