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业合资经营合同 1)合同宗旨 2)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 3)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4)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 5)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 6)增资和资本转让 7)利润率 8)利润汇给和资本汇回 9)董事会和管理机构 10)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 11)国产率 12)场地、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 13)进出口 14)外汇平衡和支付 15)关税 16)会计 17)报表和审计 18)职工管理 19)××公司派遣的雇员 20)保险 21)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22)清算和分配 23)部分失效 24)不可抗力 25)未行使权利 26)争议的解决 27)合同文字 28)通知 29)附件 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 附件二、职责范围 本合营合同在××××年×月×日签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合同各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其法定地址在×××; ××××(以下简称乙方),其法定地址在×××××; ××××(以下简称丙方),其法定地址在×××; ××××(以下简称丁方),其法定地址在×××。 上述四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谈判,决定根据一九七九年七月八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在中国××共同建立一个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建立这一合营公司的目的是: ——采纳甲方公司的最新技术,制造汽车和发动机; ——采纳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经营合营公司,为中国汽车工业作出贡献。 为此,甲、乙、丙、丁四方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宗旨本合同宗旨为: 1. 规定合营公司的建立; 2. 规定合营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性质; 3. 规定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4. 规定合同各方与合营公司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1. 合同各方同意按《合资法》建立合营公司,根据《合资法》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中文:×××× 英文:××××××,缩写为××。 3.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4. 合营公司应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以下简称“经贸部”)批准本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合营公司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即告成立。 5.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6. 商标“××”已由甲方在国际上向瑞士日内瓦世界工业产权组织国际局注册,注册号为××,并单独在××××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