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路径( 2025 年版)一、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ICD-10: F31)
(二)诊断依据
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 10 版》(人民卫生出版 社)
反复(至少两次)出现心境和活动水平明显紊乱的发作
心境和活动水平紊乱有时表现为心境高涨、精力和活动增加(躁 狂或轻躁狂),有时表现为心境低落、精力降低和活动减少(抑 郁)
发作间期通常以完全缓解为特征
躁狂发作通常起病突然,持续时间 2 周至 4、5 个月不等 (中数约 4 个月);抑郁持续时间较长(中数约 6 个月);除在老年期外,均很少超过 1 年
无器质性疾病的证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双相障碍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编著)
进行系统的病史、治疗史采集及精神检查,制定治疗方 案
药物治疗:一般遵循联合用药的原则,以心境稳定剂作 为基础性治疗,再根据不同的临床相可分别联合使用抗精神病 药物、抗抑郁药物或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
对伴有兴奋、冲动、自伤、伤人、外逃、自杀观念和木 僵、拒食等症状的患者,为迅速控制病情,可单独采纳或合并 以下治疗方法:改良的快速神经阻滞剂化疗法(氟哌啶醇短期 肌内注射疗法),联合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肌肉注射或服氯 硝西泮、地西泮、劳拉西泮、阿普唑仑等药物);改良无抽搐电 休克(MECT)
必要时联合使用心理治疗、物理治疗(经颅磁刺激、音 乐治疗、脑电生物反馈)和康复治疗(工娱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56 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 ICD-10: F31 双相情感障碍疾病编码
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别处理也不 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的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