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安全通则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部职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 有关安全生产 方针、政策、法令及要求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全员管理,人人监督
坚决落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事故隐患,职员必须向上级报告,有严重危及设备和职员生命安全 情况,职员必须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各单位安全组织要健全
厂部级设安检科,并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各车间要设安全领导组、专兼职安全员;工段、班组要设兼职安全员
各生产岗位必须建立健全多种规章制度
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备维护及检修制度、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
安全生产拟定制(拟定、确信、确实)、联络呼应制等
建立安全例会制度、领导讲话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并必须有相应统计
各车间要定时、不定时组织多种形式安全检验;厂部安检科,每七天组织一次安全检验;各级安全组织要常常进一步生产现场巡回检验,对查出隐患要及时限期整改
实施“三定”即定整改措施、定完毕时间、定责任人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负责对其职责范围内 职员进行安全教育
特别工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并领取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位职员都要进行厂部、车间、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新进企业者,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厂部内转岗、变岗要经车间一下二级安全教育
各级安全教育必须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未进行相应级别 安全教育不准传到下一级,更不准上岗操作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各级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本部门 安全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 安全负责,个专业工程师、技师、电气、动力责任人对本专业安全负责,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步”,即:生产和安全要同步计划、同步布置、同步检验、同步总结、同步评选
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