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风要求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 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0
(2)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 5-1 规定
表 5-1 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名 称最高允许浓度/(%)一氧化碳(CO)0
0024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 NO2)0
00025二氧化硫(SO2)0
0005硫化氢(H2S)0
0066氨(NH3)0
004煤矿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当符合表 5-2 要求
表 5-2 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井巷名称允许风速/(m/s)最 低最 高无提升设备的风井和风硐—15专为升降物料的井筒—12风桥—10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井筒—8主要进、回风巷—8架线电机车巷道1
08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0
256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0
254掘进中的岩巷0
154其他通风管0
15—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 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按表 5-2 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 5-2 的有关规定值,但不得低于 0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实行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 5-2 的有关规定值,但不得超过 5m/s
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 2℃以上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 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要有制冷降温设计,配齐降温设施
矿井必须要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