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一)、服务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司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质量与承诺2、早期介入、承接查验、入住和装修管理服务、业主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3、房屋维修养护管理及装饰装修管理规定4、共用设施运行维修养护管理5、秩序维护管理6、保洁、绿化养护管理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财务管理及物业服务费用测算(二)、物业服务质量1、基本要求:1)、按规定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 管理等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3)、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职责,承接手续齐全。4)、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 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5)、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佩戴标牌,行为法律规范,服务主动、 热情。6)、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 与其岗位相一致的资格证书。7)、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 8 小时服务电话, 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投诉。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 记录,年回访率 90%以上。8)、每年至少 1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 70% 以上。2、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巡检记录和保养记 录齐全。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 况,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或 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国家相 关规定,组织维修。3)、每周巡查 1 次物业管理区域楼宇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 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护。4)、依据(临时管理规约)及房屋使用说明书等的要求,指导 业主/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及房屋 外观的完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及时 劝告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5)、根据房屋装饰装修和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及(临时管理规约) 的要求,将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每 3日巡查 1 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对施工进行监督。对危及房屋 结构安全、影响房屋外观、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6)、物业管理区域设有平面示意图、路标、楼宇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