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业务关联方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对公司能够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供方和承包方)进行控制,使其了解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等事宜,以促使他们的行为符合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避开和减少各类事件和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对相关方的施加影响及管理控制3. 术语和定义相关方:是指关注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绩效或受其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如:工程施工方安装维保单位运输装卸公司绿化承包方保洁公司物料供应商废物收购商外来客户外来实习人员和参观人员等4. 职责:4.1 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方进行评估并施加影响,并建立《部门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清单》4. 2 生产部是公司归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施加影响和管理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建立《公司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清单》5. 工作程序:5.1 对相关方的评估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每年对相关方一次进行评估,内容如下:5.1.1 各部门应将与公司业务往来频次较多,或可能对公司的环境职业安全健康造成较大影响的相关方确认为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列入部门的《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登记评价一览表》同时报生产部备案5.1.2 其他未确认为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为一般施加影响的相关方5.2 对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实施影响5.2.1 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供货和承包方)由相关部门向各自对应的相关方,传达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提交公司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及作业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要求对其施加影响5.2.2 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可选择一至两家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组织对其进行第二方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提出限期整改意见5.2.3 相关部门对各自对应的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按 5.3 的相关内容施加影响,并对之进行日常的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检查其整改结果,生产部对相关部门和其对应的相关方进行督查,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按公司《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执行,可责令其停工整改,并跟踪其整改结果5.2.4 对因整改不符合或可能造成重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相关方相关部门对各自对应的相关方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包括减少订货改变原辅材料变换供方或承包方)根据合同或协议扣款等措施对其施加影响5.2.5 对拒绝整改或已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相关方,公司将追究相关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2.6 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