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评分细则表 1 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评分细则表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评分细则的说明 一、评分标准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基本分为 400 分,加分为 100 分,总分为 500分。 1、基本分达到 280 分以上,可评为 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2、基本分达到 320 分以上,或基本分达到 300 分以上、总分达到 350 分以上的可评为 A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3、基本分达到 370 分以上,或基本分达到 360 分以上、总分达到 420 分以上的可评为 AA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4、基本分达到 390 分以上,且总分达到 450 分以上的,或基本分达到 380 分以上、总分达到 460 分以上的可评为 AAA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5、基本分五个部分每项得分率应不低于 60。 二、说明 1、本评分标准参照 9273-2025 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确认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农轻 202593 号)文件,并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编制。编排体例与上述文件要求保持一致,其中第五部分内容侧重考虑了对标准体系的有效运行与实施的评价。 2、本评分标准为通用要求,不同类型的电力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对不宜考核部分的内容,经确认办公室或省级确认联合办公室界定可不考核,但应增加其考核内容分值的权重。 3、电力相关制造企业的评价确认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表中每项评价内容的规定得分为最高扣分限,超出部分不再扣分。表 1-1 企业标准化工作基本要求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要求规定得分扣分标准扣分得分备注 一、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80 分) 1、企业标准化方针、目标 1、有标准化方针并符合企业实际。10 没有方针扣 5 分。 2、有标准化目标。没有目标扣 5 分。 3、目标明确具体、可实现。目标不明确或无法实现,扣 2 分。 2、标准化组织机构和职责 1、设置有标准化组织机构。10 没有明确的标准化管理机构扣 1 分。 2、最高管理者有标准化管理职责。没有最高管理者标准化管理职责扣 2 分。 3、有各部门标准化职责。没有各部门标准化职责扣 25 分,每缺一项扣 1 分。 4、有标准化归口部门职责。没有标准化归口部门职责扣 1 分。 5、企业各部门标准化职责划分明确,符合企业实际。部门标准化职责划分不明确扣1 分。 3、标准化人员要求 1、设置有标准化专、兼职人员。10 没有标准化专、兼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