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井巷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括及承包内容 1
工程名称:矿井井巷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承包内容:完成业主方月度作业计划安排工程的掘进、支护等工作(包括施工范围内的各种管线以及掘进后配套辅助系统的安装、维护),以及完成业主方工程主管职能部门以业务联系书或任务单形式下达的零星(临时)签证工程
工程质量标准:现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3-2025 规定的标准和现行《内蒙古自治区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
合同期限: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以业主方要求为准
进度要求:按业主方月度作业计划组织施工,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进度计划要求的 ,业主方有权予以清退,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合同价款结算 1
合同价款:进度暂按经业主方审定的预算价执行,最终以业主方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乙方按进度上交甲方管理费,上缴率按工程总造价的 1%从结算中扣除
税金由乙方按工程进度付款额同比例缴纳
乙方应根据国家规定给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甲方成立项目管理部,派出一名项目经理及一名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 、安全、财务及生产经营全面管理
因本工程产生的一切矿方代扣款由乙方承担
甲方必须将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在五个工作日内拨付给乙方在工程上使用,项目部印章、账户由甲方掌控
在业主方未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三、本工程所有的垫资及矿方要求缴纳保证金均由乙方承担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任何部分分包,更不能非法转包
五、乙方必须确保对此工程进行安全施工,由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