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1
项目部在开工一周内未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罚款 200 元(罚项目部)
项目部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 200 元(罚项目部)
从业人员 50 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专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 200 元/人
从业人员 50 人以下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兼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 200 元人/月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接公司项目经理聘任书,分包施工任务通知书和签订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一周内未与公司工程科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工协议的罚款 200 元/周(罚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签定安全责任书(协议)后一周内未能根据相关规定数量向分公司交纳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的罚款 200 元,以后每延期一周增加罚款 10%(罚项目经、分包施工队和专业分包单位)
7.项目部在进场施工一周内未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电工的合格上岗证复印件留底存档的,罚款 200 元/人(罚项目部)
8.项目管理人员进场施工一周内,项目经理未与每个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共留底存档案的罚款 200 元/人
9.项目分包施工队在所属班组入场施工一周内未与班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共留底存档的,罚款 200 元/人(罚分包队伍)
10.项目部在开工之前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土石方工程、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施工,给排水,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分项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相关部门领导审批,报工程科备案的,罚款 200元/次(罚项目部)
11.项目经理在入场后未组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由班长,施工队长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事故预防措施,编制应急事故预案的罚款 200 元/项(罚项目部)
12.从业人员入场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