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缺点责任期监理工作 1、 交工验收与工程交工证书 1
1 交工证书类型 1
1 协议工程交工证书 协议范围内全部工程基本完成并圆满经过本协议要求交工试验检验时,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交工验收申请汇报,同时附上一份在缺点责任期内以预定速度完成任何未完工作书面确保,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交工申请汇报后,并经过对工程全方面检验,确认工程符合协议要求,应向承包人签发全部工程验收交工证书
工程若不符合协议要求,监理工程应书面指示承包人影响基本交工验收需要完成全部工作和任何缺点
承包人完成并纠正了所指出任何缺点之后,承包人应申请检验验收,工程达成协议要求后,监理工程师才能签发交工证书
2 部分工程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根据前条标准和程序,应就以下各项部分工程签发交工证书: 1 永久工程任何主要部分已经完成,能够独立交付使用,且监理工程师表示满意并又为业主占用或使用者; 2 业主选择占用或使用任何工程; 3 协议中要求有不一样交工时间任何部分工程
3 分阶段交工证书 分段完成路段或单基工程,具备独立使用价值,可分阶段交工,经交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全部完成后统一进行完工验收
2 签发交工证书基本条件 1
1 承包人提交交工验收书面申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交工验收申请汇报和关于总结汇报资料、书面确保
2 工程确实完成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申请交工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进行全方面检验,确认其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剩下工程极少,在缺点责任期内完成这些工程时,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行车及施工安全
3 工程检验合格 1监理工程师经过各单项工程验收确认项目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法律规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
2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所以不一样形式向承包人指出各种质量问题,均已得到妥善处理
4 现场清理完成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对其申请交工工程进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