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法律规范1.0 目的:法律规范装修管理,维护小区安全,维护业主利益。2.0 范围:xxxx。3.0 职责:客服部负责装修管理工作。4.0 程序:一、装修申报及审核1、申报:房屋进行装修须由业主、承建商提前到物业管理 处申请,并按流程如实提交房屋装修书及相关资料;2、审核:申请人应向物业管理处提供承建商的营业执照副 本、资质证书、该单位施工图(包括总平面图、电气图、给 排水图等,比例 1:1)。二、费用收取1、装修前须向物业管理处缴纳装修保证金 20 元/户;2、《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 10 元/张,出入证押金50 元/张;三、装修时间1、小区每日装修时间为上午 8:-12:,下午 14:-18:, 节假日 9:之前不得进行有噪音施工。管理处有权根据管 理需要调整施工和审批时间;2、装修期限不超过 60 天。[[因特别原因延长工期的,须到 物业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无正当原因拖延工期、又未办理 延期手续,每超过审批期限一天将按 50 元/天/户的标准扣除 装修违约金。四、承重结构1、房屋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柱、梁、板等)的位置、尺 寸、强度、负荷都是经过严格计算得出,任何情况下都不得 随意凿打,更不能开洞或开门;2、在装修过程中,沙石、水泥等材料必须分散堆放,不得超 出楼面活荷载设计值 1.5KN/E,地面装修材料不得超过 5cm。五、煤气管道1、室内的燃气管道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改动,需书面报管理 处、相关主管部门,经核准后方可实施,其施工由具备专业施 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2、所有煤气开通点火,须报请煤气公司实施,热水器、灶台、 厨柜安装及使用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范。六、电气线路1、电线的敷设和电器的安装,必须聘请持有操作证的专业 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用电按法律规范操作;2、电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原设计的负荷:KW;3、安装家居智能系统及设施,须在装修前布线,并保证弱电系统及管线完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4、可视对讲器四周应预留 5cm 位置,以便日后安装。七、给排水1、给排水管道的改造和施工必须先向物业管理处报批方可 施工,并且要保证小区公共用水及相邻住户家中管道的正常 使用;2、装修时应对卫生洁具、地漏、下水道等实行有效的防护 措施,对厨房、洗手间、阳台(阳台地面的装饰不得高于门窗 轨道)等部位,施工时应注意防水处理。如因施工原因破坏防 水层造成楼板及墙体渗漏水,由业主、承建商负责修复并承 担一切费用;3、严禁凿打管道井及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