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理顺监管体制(一)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1
坚持安全进展指导原则,贯彻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法律规范性文献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上级政府安全生产规划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的任务、工作措施和目的考核制度
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规定,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内安全监管机构,构建乡镇、村居(社区)、公司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定期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编制和完善乡镇政府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劫难应急救援预案,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并适时实行
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保证安全生产财政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条件
采纳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完毕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讨论部署、指导协调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提出制定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的建议
分析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形势,提出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
考核行政区域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协调组织事故劫难应急救援工作
完毕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法律规范性文献、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贯彻
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乡镇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本地安全生产“一盘棋”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