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编制单位:编制人:编制日期:年 月 日编制依据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法律规范》JGJ/T 16-92;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GB 545-95 25 年版;3
《住宅设计法律规范》GB 596-1999 23 年版;4
《建筑物防雷设计法律规范》GB 557-94 20 年版;5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法律规范》GB 502-94;6
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法律规范及标准;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
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法律规范规定执行
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根据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法律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303 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
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1)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的规定
2 / 14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允许值灯具出光形式开敞式保护罩(玻璃或塑料)格栅格栅或透光罩透明磨砂、棱镜荧光灯灯具75%65%55%60%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75%60%60%(2)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表的规定
镇流器能效限定值标称功率(W)18202230323640镇流器能效因素(BEF)电感型3
992电子型4
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