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操作章程汇编安全技术总则1、全矿员工要认真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规则。2、入矿新工人和新工种工人必须经过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技术工种需培训后,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3、工作之前要充分休息,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5、自己不懂的设备和不是自己的设备,不能乱动。6、挂有警告及危险标志或有爆炸、触电区域,非排险人员不准靠近。7、爆炸时要严格清场和警戒,无关人员应提前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8、暴露在外的机械运转部位应加设安全网罩,人人爱护,不允许随意拆除,检测、修理拆卸的要在检测、修理后负责安装好。9、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领导和相关部门,并实行相应措施积极处理。10、交接班制度:(1)、交班者应将当班生产情况,操作条件特别变化情况,设备运转和故障情况,及处理程度以及对下班生产工作意见,应详细记录于交班日志中。(2)、接班者对上班生产情况、设备情况、风、水、电系统供给情况、润滑部位和接合部位状态及设备升温情况等,应做详细检查和了解。(3)、交班者还以口头形式向接班者交清当班情况,在接班者对岗位进行检查和阅签交班日志后,交班者才能离开现场。(4)、在本班生产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由本班处理排除,当交接班中发生“拉锯”矛盾时,应当由岗位协商解决。(5)、交班时工具应如实点清并作记录,工作场地和机械设备必须干净。(6)、交班定为在正点前 10 分钟在岗位开始进行,正点结束。在正点交班前的当班中出现的一切生产、设备问题和发生的设备事故以及工具、仪器的损坏和遗失等均由当班者负责。(7)、接班者未到时,交班者不能离开岗位。杜绝感情交班、无人交班及途中交班。一、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章程一、爆破工的职责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2、爆破工负责爆破器材的领通、运输、起爆药包加工、联线、点火、盲炮和残炮检查、处理工作。3、所领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得擅自销毁、收藏或丢弃,严禁将爆破器材挪为他用;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及时退回爆破材库,严禁乱扔、乱放、私存和转让他人。4、提前到工作面验收炮眼质量、个数和深度,发现有不合理的炮眼,应叫钻工补打。5、在工作面进行装药、联线、点火等工作时,应严密组织,分工明确,禁止无关人员在场。6、风钻工在打盲炮、残炮的平行眼时,爆破工应地场观察,防止打响盲炮、残炮。7、爆破作业时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