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车间个人考核细则1、公共部分:(1)工作记录、交接班记录不按规定记录(设备状态、材料统计、人员、工程名称、构件名称尺寸、工作量),不交接班,现场材料不整理、不打扫卫生扣 1 分/次,工作量统计不真实扣 2 分/次。(2)生产材料未按工程项目统计或统计不准确、不及时,扣 1分/次,弄虚作假一次扣 5 分.(3)未完成当天工作量,扣除当天绩效,返工不计入工作量。(4)材料卸车不按加工性质、材质、种类分类码放,钢管、圆钢等小型材料不打捆码放,不填写卸车记录、装车不填写装车记录、记录填写不合格扣 2 分/次。(5)不按指定区域码放构件、构件码放状态不安全扣 1 分/次.(6)剩料不标明属性、材质、不按规定码放扣 1 分/次。(7)设备开机前不按规定检查、加油,设备保养、维修、不及时和不合格扣 1 分/次,造成设备损坏扣 2-5 分/次。(8)使用氧气、乙炔、电焊机、气泵等设备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扣 1-5 分/次。(9)发现工艺错误、构件错误、焊缝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经车间落实给予相同绩效奖励。(10)不为下个班次备好材料扣 1 分/次。(11)损坏设备、配件、工具扣 1-10 分/次。(12)违章操作设备扣 1-10 分/次。(13)安全通道严禁摆放构件、材料,违者扣 5 分/次.(14)废料、钻销等不按指定区域堆放扣 1 分/次.(15)不仔细工作,出现质量事故(焊完返工 5 根以下)扣 2— 10分,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焊完公司内返工 10 根以下)扣除当月 50%绩效工资,(焊完公司内返工 10 根以上、构件施工场地或拉回公司返工)扣除当月 1%绩效工资,造成公司重大名誉损失、经济损失上报公司开除并承担法律责任、陪偿经济损失.2、工艺质量员:,因工艺错误、不及时造成剩料、返工、无法套料产生浪费、误工:(1)损失 2 元以下,扣 2 分.(2)损失 4 元以下,扣 4 分。(3)损失 6 元以下,扣 6 分。(4)损失 8 元以下,扣 8 分.(5)损失 10 元以下,扣 10 分。(6)损失 20 元以下扣除当月 50%绩效。(7)损失 20 元以上扣除当月 1%绩效。(8)不对工艺进行互审、互审后未签字,未按 50%/种抽检率对构件进行质量检验,并填写质量检查记录扣 1 分/种,构件有质量问题检验未发现扣 2 分/种。(9)未按规定保存图纸、工艺、资料、变更单、发货清单扣 2分/种。(10 )未按规定期限、标准填写工程量统计表、工程量统计不准确扣 2 分次。(11)未建立发货记录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