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案场品质检查法律规范以 ISO91 质量管理体系的思路,建立案场的品质管理体系, 实施日常的服务质量检查。通过“策划-实施-核查-改进”(PDCA) 的方式督导提升案场现场的物业服务质量。检查可按不同专业或工作环节区分,每个检查人都应设计自己的 检查内容(体现在检查表中),检查内容的设计应侧重于过程(服务 流程)检验和当期重点工作,能够通过检查结果去发现服务流程中存 在的问题。对于管理人员而言,检查内容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根 据时间、工作情况而更新。确定检查的频次和覆盖范围,应保证每天都有管理人员的检查, 且一定周期内实现覆盖。例如主管/领班可每日抽查,每周覆盖其职 责范围内的全部员工和工作环节;案场负责人可每周抽查,每月覆 盖其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员工和工作环节。进行检查时,应完整记录检查结果(包括检查人和受检人的签字 确认),并跟进其中不合格项的 整改和验证。对于重点问题、频繁 发生或存在共性的问题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检查的结果与绩效考 核挂钩。按服务合同标准制定销售案场各岗位的服务质量检查表的表样, 表中的内容结合了岗位服务标准和绩效考核方面的内容。案场自身的品质检查应与城市物业公司、大区物业管理部及总部 物业管理的多级检查相结合,应用各级的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