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镁行业法律规范条件为推动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推动行业高质量进展,制定本法律规范条件
本法律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镁矿山、采纳硅热法冶 炼工艺的镁冶炼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法律规范进展的引 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本法律规范条件不包含电解法镁冶炼企业,鼓舞进展电解法 镁冶炼工艺,相关要求另行制定
一、总体要求(一)镁矿山、冶炼企业应靠近具有资源、能源优势地 区,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环保及节 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矿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政策、行业进展规划等要求
其中,镁矿山企业须依法 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矿权人应根据批准的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 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环境、浪费资 源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二)镁矿山、冶炼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 GB/T19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鼓舞通过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方认证
原镁产品质量应符合《原生镁锭》(GB/T3499)
(三)镁冶炼企业须选择符合要求的白云石资源,采纳 生产效率高、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安 全可靠的先进生产工艺系统
须拥有资源综合利用,节能, 还原和精炼车间的冶炼尾气余热回收,收尘,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尾气治理等工艺及设备,不得采纳国家明令禁止或淘 汰的设备、工艺
配备的工艺及设备须满足国家《节约能源 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煅烧系统应采纳节能环保型回转窑,以气体为燃 料的可控竖窑等先进煅烧设备
配料制球系统应采纳自动控 制配料,实现机械化操作,物料输送系统全封闭
还原系统 应采纳蓄热式高温空气燃烧技术还原炉,用能有计量,进料、 出渣实现机械化
精炼系统应采纳坩蜗熔化,用气体燃料; 用电炉或煤气保温,连铸机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