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岗位 AB 角管理规定文件编号:编制:财务中心审核:审批: 日期:1
AB 角的设置5
AB 角的工作职责6
AB 角的管理和培训7
目的为保证工作延续,提高工作效率,避开发生缺位、错位等工作现象以及因财务人员休假、 请假、开会、出差等离岗情况造成工作延误,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公司财务部门
术语AB 角工作制是指同一岗位的 A 角和 B 角两人在工作中互为补充,当 A 角离岗时,B 角 代为行使岗位职责
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 角协同处理
当 A 角责任人离开工作岗 位一天以上,主动通知 B 角接替,并当面交接工作,B 角应熟悉 A 角工作内容,在 A 角 离岗期间代为行使职责,待 A 角返岗后主动交接工作,交回印章、文件及有关材料
AB 角的设置4
1 各财务部门现职位人员为 A 角,B 角应在本部门人员中确定
当本部门无合适的人 员承担 B 角时,可通过协调集团其它财务部门选配合适人员承担 B 角
假如为跨部门设 置的 B 角,在实施顶岗时,A 角部门是 B 角的管理部门
2 各财务部门可根据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实际情况确定设置 B 角,资金管理、出纳、 报销等与其他部门业务直接对接的岗位须设置 B 角
3 各财务部门也可根据岗位具体情况,拆分 A 角岗位工作内容,分别确认 B 角责任人
4 互为 AB 角人员一般不能提前离岗,确因工作需要同时离岗的,由部门负责人指定 其他人员行使代岗职能
5 从本制度下发之日起,各财务部门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填写并报送《财务部门岗位 AB 角设置明细表》(详见附件)到财务中心备案
AB 角设置发生变动的,应在三个工 作日内将更新后的上述附件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
AB 角的工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