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贷款是指当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所欠款项时,以私有的合法财产一一汽车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的一种还款方式
汽车抵押贷款之后,借款人将不对该车有拥有权,债权人有权暂管抵押物,也可以把汽车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来冲抵债务
在汽车抵押借款期间,借款人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理
在借款人在抵押期限到期之际,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可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债权人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就可延长抵押期限
当借款人还清所欠借款时,就可以收回抵押物及其所有权和支配权
在办理汽车抵押借款手续时,借款人就需要填写一份《汽车抵押借款合同》
汽车抵押贷款合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1、名称: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
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银行分行—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
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