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物业保安查岗制度 为保障管理处行政人员休班后管理工作之正常运作,监控值勤人员之工作情况。由管理处/管理公司主管级以上员工。 具体制度: 1.管理处主管级以上员工每周不少于三次,于休班夜间时间内巡查物业之各项工作情况。查岗人负责检查、监督各值勤岗位的工作表现,纠正值勤人员在当班期间的违章行为。 2.巡查时间:可定于 22:00-0.5:00 内自行掌握。 3.巡查人员需按《夜间巡查记录表》所要求之各项内容进行检查并填写。 4.巡查人员应于管理日志将查岗情况详细记录。 5.巡查人员可于巡查后之第二日由行政人事部安排补休。 6.查岗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解决,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员工违反管理处之各项规章制度,巡查人员应在值班日记上做好登记,并通知该员工之直属上司对违纪员工之行为作出即时纠正。 7.对于违纪行为交与行政人事部按按管理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并及时向物业经理汇报。 8.积极宣传值勤员工的优异表现,及时做好详细记录,奖勤罚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