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方物业保安部奖惩制度 目的: 为了保安部工作的全面进展,完善保安部奖惩制度,提高保安员的自律性,促使员工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及更好调动保安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认真、认真,以建立一支素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受住户爱戴的保安队伍。 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华方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内部管理 一、处罚内容: (一)以下违纪行为提出警告,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类似违反行为三次以上、多次其它违纪行为或情节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在 30 分钟以内罚款 20 元;上班迟到、早退超过 30 分钟罚款 50 元;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罚款 50 元。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罚款 50 元;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罚款 50 元。领班私自批准或知情不报视而不见者罚款 100元。 3、当班其间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扎腰带、穿皮 鞋、 扎领带和穿制服::时不钮扣、卷衣袖、库腿、不戴帽;长指甲、戴饰物不染异色发质;男不留长发、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 1、5 厘米不留胡须;女的不留披肩发、不得涂脂抹粉、不涂有色指甲油等)罚款20 元。 4、穿制服外出本辖区;穿制服在公共场所、走路过程抽烟或着装不整齐有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 50 元。 5、严禁在当值其间打接电话、手机,一次罚款 100 元。 6、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法律规范,哼歌、将手插放衣袋或裤袋、倚靠在墙壁和其它物体上等行为者罚款 30 元; 7、当值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与业主发生争论等,罚款 50 元; 8、当班期间,无特别情况,上级领导、高级访客或有售房小姐带客看楼经过岗位不敬礼者,罚款 20 元; 9、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活动者,罚款 30 元; 10、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写信、困谈、嬉笑打闹、看书报等罚款 20 元; 11、当班时私自接待亲友的罚款 50 元; 12、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罚款 50元;记录不详细、撕毁、或乱写乱画的罚款 50 元 13、当值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文明用语者,罚款 50 元; 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其它装备及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施开关、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情损坏,(损坏部分另昭价培偿)罚款 20 元; 14、门岗对外出车辆不收取凭条、检查登记;对外来人员不询问、不登记的罚款 50 元,有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