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制度TH-XZ-[2025]-11制定日期:2025 年 11 月 20 日 共 07 页范围:适用于公司董事长办公室、职能管理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正是员工但下列员工除外:1
季度考核期内累计不到岗超过 1 个月的员工不参加本季度考核2
年度考核期内累计不到岗超过 3 个月的员工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一、绩效考核的目的1
为了在一定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公司旨在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制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养;2
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者明确了解下属的工作状况,通过对下属的工作绩效评估,正确了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状况,有利于提高本部门管理工作效率二、绩效考核的用途1
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2
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3
对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进行评估4
为员工的薪酬决策提供依据5
了解员工和部门对培训的需要三、绩效考核的原则1
公开的原则:考核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协商和讨论完成的,考核过程是公开的、制度化的
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反馈的原则:在绩效考核后,人力行政部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同时听取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或作出解释
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的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
经济利益相关原则:每季度考核的结果与考核季度内各月份绩效奖金挂钩
四、绩效考核种类及对应的时间安排1
根据考核周期分为: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2
根据别考核者的类型分为:对员工个人、部门、事业部的考核3
季度考核一年开展三次:第一季度考核时间是 3 月 28 日—4 月 8 日,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