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线监理工程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 XX 线监理工程师管理,落实监理责任,法律规范监理工程师从业行为,提高监理工程师素养,激励监理工程师敬业爱岗,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标准依据现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建指管理制度和监理工程师的素养要求,并结合 XX 线实际而编制
第三条 凡在 XX 线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和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XX 建设指挥部是 XX 线范围内对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和考核的主管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由质量安全部负责
第五条 监理工程师应学习、掌握、贯彻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法律规范,参加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接受建设指挥部的管理和考核检查
第二章 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第六条 XX 工程项目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项目监理机构应以任职文件形式组建,任职文件名单应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人员一致
在后期进行质量、安全等检查时,建指将依据任职文件名单为核实依据
第七条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发生变更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变更主管人员应报建指核备
第八条 一个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不予更换,如因特别原因确需更换的,监理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到建指办理更换手续
(1)包括更换原因等的申请报告;(2)有效的证明材料;(3)拟更换的新的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件(不得低于原总监理工程师的条件);第九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监理工作,一般情况下不予更换
如因特别原因确需更换的,参照第八条的规定办理更换手续
第十条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原则上应为本监理单位的正式人员
第三章 考核标准第十一条 对监理工程师的考核采纳百分制,每个监理工程师的考核初始分值为 100 分,根据考核期内的加、减分情况,得出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