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大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修订版) 一、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上海远程教育集团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 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 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本集团任何计算机网络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二、 信息发布、 审核、 登记制度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网站及 BBS 危害国家安全、 泄露国家秘密, 不得侵犯国家、 社会、 集体利益和其它公民的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本网站及 BBS 制作、 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 破坏宪法和法律、 行政法规实施的;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煽动分裂国家、 破坏国家统一的; 煽动民族仇恨、 民族卑视, 破坏民族团结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 散布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的; 宣扬封建迷信、 淫秽、 色情、 赌博、 暴力、 凶杀、 恐怖、 教唆犯罪的; 公然侮辱她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她人的, 或者进行其它恶意攻击的;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其它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能够注册登记为本网站及 BBS的用户
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 个人注册的信息内容与发布内容, 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域删除发布信息
网络管理员必须在 24 小时之内巡查网站内容及 BBS 论坛发表内容, 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 保留发布信息者的注册资料(包括登录 IP)与有害信息 60 日, 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三、 信息监视、 保存、 清除和备份制度 网络管理员必须监视网站及 BBS 发布的信息, 防止有人经过本网络发布有害信息
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网站所有资料进行备份, 以备网站受破坏后能回复正常使用
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网站内的多余、 无用、 临时文件进行删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