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合作合同投资方:(以下称甲方)入股方:(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在中央惠民政策的鼓励下,为了改变农村生活和居住环境,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个人土地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方式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2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乙方用丁入股的土地位丁土地位丁贵州省安顺市龙宫镇木厦河村怀王组()的土地范围内,面积约为亩,实际已亩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一期总规划面积为亩,甲方(投资方)占收益70%,乙方(土地股)占收益30%,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项目建设投产5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300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5年后按每年所产生的总收益,除去所有投资费用,剩余纯收入,按所入股土地比例分红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经营状况如何,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18年01月1日前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以现金方式付给乙方
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