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分类与管理 (一)事故分类 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3、质量故事: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的故事。 4、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6、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7、医疗事故: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失,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 8、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为破坏事故。 9、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或因此导致死亡的事故。 10、环境污染事故:由于生产、使用贮运或其他因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废弃物超标排放,使大气、水体、土壤、人及其他植物等自然环境受到损害,为环境污染事故。 (二)事故管理: 生产(工艺)事故,设备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由生产技术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伤亡事故,爆炸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由安全小组负责管理。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安全小组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办。 二、各类事故等级划分和损失计算 (一)伤亡事故: 1、按损害程度分: (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 1 个工作日),105 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损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 105 个工作日以上(含 105 个工作日)的失能损害。 (3)死亡。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大事故:指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①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 1—2 人的事故。②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 3 人以上的事故。3、按经济损失程度分: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小于 1 万元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 1 万元(合 1 万元)但小于 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但小于100 万元的事故。 4、伤亡事故损失计算: (1)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指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